廉洁提醒︱追思守正气 万物皆清明

发布时间:2022-03-30浏览人数: 返回

广大党员干部职工:

“廉花盛开香韵浓,和风细雨沁人心”,清明节将至,为持续巩固作风建设,总队纪委特向大家送上节日“纪”语,提醒总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纪律规矩之弦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,带头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祭祀,廉洁安全出行,把清明节当做锤炼廉洁观、弘扬文明观的“磨刀石”,做好清明时节的“清廉人”。

一要廉洁过清明。清明期间,严禁违规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参与私人祭扫以及踏青、游玩、探亲访友活动;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相关单位或服务对象的款物、礼品、礼金;严禁违规公务接待或借机公款吃喝;严禁借祭祀名义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,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;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严防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,一经发现,严肃查处。

二要安全过清明。当前,正值疫情防控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特殊时期,广大党员干部要认清抗疫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,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在公共场所要做好个人防护,不聚集、不扎堆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。

三要文明过清明。提倡开展网络公祭活动,选择非实地祭扫、分时错峰祭扫等多种方式,倡导尊重生命、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。要积极向亲属、朋友及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祭扫新政策、新规定,倡导文明新风尚。

特别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遵纪守法,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,禁止酒驾醉驾,禁止餐饮浪费,倡导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,培育形成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,过一个廉洁、文明、安全的清明节。

四川总队纪委

2022年3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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